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》(月刊)创刊于2003年,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共同主办,是国内唯一一种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学术刊物。

  本刊宗旨是贯彻理论与实践、普及与提高结合的办刊方针,点面结合,全面反映我国心血管科、神经科中医、中西医结合领域临床与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和国际最新动态,为广大从事中西医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园地,促进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,推动心脑血管疾病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发展。
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